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魏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优化营商环境”协商议政,凝聚共识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市监局、司法局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安排了专人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思想大解放问题。今年以来,我县根据《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方案(2023-2027)》等文件精神,全面对标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特别是与深圳方面开展更大范围、更多形式的对接交流,力争把“深圳经验”转化为“兴国实践”。今年3月,我县选派了19名县直、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科级干部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委党校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4月份,又选派了48名优秀年轻干部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开展为期35天的综合知识培训。
二、关于健全落实容错免责机制问题。近年来,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县上下持续推进干部作风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敢担当、善创新、能攻坚的干部队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针对《实施意见》明确的六种容错情形,进一步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如埠头乡纪委为渣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明、乡民政所负责人孙某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证明会议,切实保护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
三、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问题。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县持续深化“一次办”制度,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着力推进“赣服通”兴国分厅5.0建设,并启动5.0迭代升级。2023年将上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等一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其中,今年3月已打通并实现了企业准入、准营、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项办事服务”集成为企业视角的“一件事”主体,进一步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形成企业从“准入”到“注销”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同时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实现“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四、关于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问题。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县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打通“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江西)”的系统壁垒,在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时实现了两个系统的数据对接。截至目前,我县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已有29个部门建立了检查对象库,共有检查对象数为20746户。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印发了《兴国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从减少涉企行政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整治。今年以来,县交运局、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聚焦“扭住关键问题精准发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个重点,开展了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五、关于营造亲商安商环境问题。为建立更加亲商安商的惠企环境,一是全力推进工作发展提速提效,建立健全县领导挂点帮扶、政企圆桌会议、企业特派员、企业满意度测评等机制,开展“亲清潋江”政企餐叙、“企业帮扶日”“政务开放日”、税务“模范”服务日等特色活动,为企业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充分利用“亲清赣商”“惠企通”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二是梳理下发了《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总结借鉴“市场主体大走访”的工作经验,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网格+”行动,依托全域网格化管理构架,将营商环境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上级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便利化、法制化为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