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上户核实,邓经有,男,家庭人口6人,其中本人和配偶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制衣行业,大儿子邓通文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修车行业,儿媳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制衣行业,现在在家哺乳期,二儿子邓强在将军中学读高三,经邓经有本人口头诉说:本人患有四级肢体残疾、肺结核,花费医疗费用1万余元(未见相关票据),根据现场核查,居住的房屋内外已装修,其肢体残疾是左手因小时候玩高压电线导致食指截肢,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医疗花费不会产生致贫风险,暂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我们已告知当事人,后期继续进行跟踪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