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政治可靠、领导倚重、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标准选拔业务骨干担任政策解读专员。
第三条按照“部门推荐、集中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考评,确保政策解读专员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第四条政策解读专员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第五条政策解读专员要注重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开展解读工作。
第六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专员可综合运用场景演示、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第七条政策解读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地区最新政策文件,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以专业的能力为群众和企业解读政策。
第八条潋江镇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政策解读专员的监督指导,对政策解读不力的情况予以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确保政策解读专员解读工作顺利、持续开展。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