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村、各部门(站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三条信息发布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领导审核;
(三)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四)拟公开信息的内容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送交主管部门审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第四条各村、各部门(站所)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下列审查:
(一)对拟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开方式:主要通过伟德app官网下载苹果版安装门户网站(//www.xinpianw.com/)、“潋江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或到镇政府指定的场所(潋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兴国县潋江大道潋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进行查阅,或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查阅;
3.公开范围:概况信息。包括镇情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有关文件、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包括规划计划、工作计划、相关转载信息;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突发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招商项目;年度报告。包括镇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议提案办理。包括镇人大会议提案答复;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三)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各村、各部门(站所)对拟公开信息是否具有保密性不能确定的,应当报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
第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以下情形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四)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各村、各部门(站所)违反本制度第三条、条四条、第五条规定擅自发布信息的,由镇纪委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潋江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