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头乡枫林村2025年度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计划公示
根据《兴国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兴扶开字〔2018〕12号)及 《兴国县2024年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与公益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兴巩字〔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村实际,枫林村于2018年新建村集体光伏电站75KW,预计年收益7.2万元,2025年度电站收益分配计划已于2025年2月14日经村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向村委会反映。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具体安排 |
计划支出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
1.电站养护员1名:陈婷 2.保洁员2名:曹华英、李荣华 3.扶贫资产管护员1名:马冬元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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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型公益事业 |
1.村内道路9.4万元; 2.小水利建设维修7.8万元; 3.环境卫生整治临时劳务支出7万元 |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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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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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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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头乡枫林村委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