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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相关文件规定:农村住房建设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按照许可和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
建房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村民申请建设住房,应当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建房承诺书,包含宅基地使用、质量安全、建筑风貌、建新拆旧等内容;
(四)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群众符合相关要求,可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村委会进行申请,乡村两级将按照流程依法办理。
枫边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