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2020〕4号
中共崇贤乡委员会 崇贤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崇贤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驻乡)各单位:
根据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及《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国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兴办字〔2020〕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崇贤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乡脱贫攻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黄 鹏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黄远波 党委副书记、乡长
宋愈胜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林 勇 人大主席
陈喜玖 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 森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黄 清 纪委书记
钟艳平 人大副主席
刘立群 副乡长
吕 波 副乡长
朱 蕾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叶树伟 司法所所长
成 员:刘 平 党政办主任
黄华源 财政所所长
刘 琼 精准办主任
温春华 统计干事
张文生 民政所所长
阙持达 文化站长
兰德凌 交通、水利干事
刘玉华 农保、医保干事
刘利华 林站站长
王小平 卫生院院长
刘月明 崇贤中学校长
王应民 崇贤中心小学校长
三、相关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崇贤乡精准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县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刘立群同志兼任。
(二)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乡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 各村要按照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村普查工作。
中共崇贤乡委员会 崇贤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抄送:县老干部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邮政银行、县新华公司
中共崇贤乡委员会 崇贤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