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保障生态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城岗镇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旨在系统性解决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痛点,明确责任分工与执行标准。为推动《方案》落地见效,现从背景目的、核心内容、突出特色及落实建议四方面进行全面解读。
一、背景与目的
(一)制定背景
从外部政策看,《方案》严格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兴国县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是对上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火方针的本地化落实,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本地实际看,城岗镇山林资源丰富,且存在寺庙、公墓区、重点林区等风险区域,加之清明祭扫、春耕秋收、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人为用火需求增加,“五类人”(痴、疯、聋、哑、傻)监管难度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亟需通过专项方案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二)核心目标
《方案》以“打早、打小、打了”为核心原则,明确2025年度全镇“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总目标,同时细化过程指标:实现野外火源管控覆盖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应急响应及时率100%,切实保障辖区森林生态与群众安全。
二、核心内容
《方案》围绕“责任、宣传、巡查、应急、奖惩”五大维度,搭建覆盖“预防-管控-扑救-考核”全流程的工作框架,确保各项任务可落地、可监督、可追责。
(一)责任维度:明确“谁来管”,压实主体责任
1.责任主体界定:各村(社区)、各单位为防灭火工作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是“村级第一责任人”,需将防灭火工作纳入“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核心任务,定期研究部署;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需下沉一线,协助村级推进工作。
2.能力提升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能应急”,避免因业务不熟练导致工作失误。
(二)宣传维度:解决“怎么防”,提升全民意识
1.全域宣传覆盖:通过村级广播、车载流动喇叭、村务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常态化宣传防灭火知识与典型案例;要求各村(社区)设置永久性防灭火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防火重点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4月30日)悬挂临时标语不少于20条,营造“人人知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氛围。
2.重点群体聚焦:针对“五类人”,建立专项台账,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对一”监管,杜绝因监管缺位引发火灾;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校园教育带动家庭防灭火意识提升;针对重点场所(寺庙、公墓区、乱葬区等),树立禁火标牌并安排专人巡查,消除风险盲区。
3.村规民约约束:将严禁野外用火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对野外用火肇事者处以200-3000元罚款,通过村民自治强化约束,同时逐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由户主签字承诺留存,实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三)巡查维度:聚焦“控火源”,减少火灾隐患
1.火源管控严标准:严格执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进山、林区吸烟野炊、烧山、燃烧枯枝落叶、林边烧荒等),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从源头切断火灾诱因;要求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在重点时段每周至少调度1次防灭火工作,做到“逢会必讲、下组必查”。
2.巡查力量分时段部署:日常时段,生态护林员每日在10:00-13:00、15:00-18:30开展常态化巡查;防火重点期及重要时点(清明、春节、冬至等),各村(社区)增派1-2名村干部带领“三类小组长”、党员、志愿者,配备铜锣、喊话器、红袖章开展全天候巡查,确保火源“早发现、早处置”。
3.违法查处强震慑:镇防火办与执法队对野外用火行为从严处罚,罚款标准200-3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追加民事索赔,通过“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强化警示效果。
(四)应急维度:确保“扑得快”,降低火灾损失
1.队伍与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为护林员配备宣传铜锣、喊话器、扑火拖把等工具;组建15人扑火应急分队,重点林区村额外配备风力灭火机及操作人员,同时强化分队日常培训,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2.应急响应提效率:接到火情后,村(社区)书记需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火情、排查安全隐患(如野猪夹子、裸露电线等),并及时上报镇防火办;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及应急分队需在10分钟内集结,镇半专业扑火队30分钟内集结,全体镇干部工作日20分钟内、节假日40分钟内集结,确保火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3.值班值守无缺位:防火重点期,各村(社区)安排干部24小时值班,镇半专业扑火队、村应急分队集中待命,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应急指令快速落地。
(五)奖惩维度:强化“促落实”,压实“最后一公里”
1.奖励机制激活力:设立举报电话(0797-5261077),对举报野外用火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起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2.惩罚机制压责任:分三类情形明确处罚标准:野外用火被通报的,罚村1000元/例、包组村干部300元/例、护林员200元/例;发生森林火警的,罚村3000元/例、包组村干部与护林员各500元/例;发生森林火灾的,罚村5000元/例、解聘网格护林员,同时罚驻村领导1000元/例、驻村干部500元/例。此外,将防灭火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与绩效挂钩。
3.报告要求严时限:发生森林火灾需立即上报,10分钟内未向镇报告的,扑火经费由村自行承担,倒逼信息及时传递,避免因延误处置扩大损失。
三、突出特色
(一)精准化管控,聚焦关键风险点
针对“五类人”“重点场所”“重要时点”等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采取“台账化管理、专人化监管、专项化巡查”措施,避免“大水漫灌”式管理,实现风险点精准防控,提升工作效率。
(二)刚性化约束,明确执行硬标准
无论是罚款金额(200-3000元)、集结时限(10分钟、30分钟等),还是标语数量(5条、20条),均明确具体数值,避免“模糊表述”;对护林员解聘、干部辞退等“硬措施”的规定,强化责任倒逼,确保各项任务不打折扣。
(三)闭环化管理,覆盖工作全流程
从宣传预防减少火灾诱因,到巡查监管管控火源,再到应急扑救降低损失,最后通过奖惩考核压实责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追责”的闭环体系,避免“重扑救、轻预防”或“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四、落实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
各村(社区)、各单位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方案》精神,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防灭火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协调;镇防火办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落实中的堵点问题,确保责任“层层传递、环环相扣”。
(二)补齐物资短板,夯实应急基础
各村(社区)需在防火重点期前完成扑火工具、宣传设备的清点与补充,确保数量达标、性能良好;镇政府需保障半专业扑火队的装备更新与培训经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物资短缺延误火情处置。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知晓率
除传统宣传载体外,可结合短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防灭火科普内容,在村民微信群、村口电子屏等平台推送;利用“赶集日”“村民大会”开展现场宣传,通过互动问答、实物演示等方式,让防灭火知识“入脑入心”。
(四)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镇防火办、执法队、各村(社区)需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协同处置”机制,发现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时,及时沟通、快速响应;同时,加强与县级林业、应急等部门的对接,争取技术、物资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防灭火工作格局。
通过《方案》的全面落实,城岗镇将进一步织密森林防灭火“安全网”,切实守护好辖区森林资源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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