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员会,乡直(驻乡)各单位:
现将《社富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社富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社富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河南方城“1·19”重大火灾事故以及新余渝水“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乡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政府牵头、部门监管责任、村属地责任、场所主体责任”的原则,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宣传、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落实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献拥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黄奕荣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 组 长:邹远星 党委副书记
陈长盛 人武部长
邓经清 政法委员
凌育洲 组织委员
刘立志 人大副主席
黄维兴 副乡长
陈晓红 副乡长
刘 红 副乡长
杨彩钱 派出所所长
成员:邓经锋、肖明、周兆梁、刘波、刘福洪、吴先长、宋鑫、陈亮、谢晓春、邱光睿、曾华、黄智涌、刘青山、王应民、李学健、刘维财、肖斌、黄秀清,以及各村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黄奕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幼儿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小医院(诊所、养老院等)、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混合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园中园”“厂中厂”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整治内容
围绕“拆牌、破网、清通道、治电焊”,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五)生产经营、仓库存储与人员住宿违规“合用”
1.沿街店铺违规住人,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2.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3.在居民住宅楼违规设置生产加工小作坊。
(六)电气使用不规范
1.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5.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场所内等停放、充电。
五、整治方式
为安全稳定有序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各部门要按照“包隐患排查、包上户动员、包有序拆除(清理)、包安全实施、包舆情管控、包社会稳定”的“六包”原则,采取“群众自拆、组织助拆、依法强拆”的步骤,全力确保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
(一)集中开展安全大排查行动
1.各小组要发布张贴整治通告(附件1),制定并发放三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2.划分网格片区,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和网格排查人员,实行包保负责、责任到人,并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确保排查质效。
(二)集中开展风险大整治行动
3.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
4.严格执行《赣州市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企业类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监管责任;对零星类电气焊作业实施报备管理,由村(居)委派员对作业消防安全要求、作业场所上方是否有培训机构、作业建筑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环境安全进行现场确认,并由乡审核确认。分类落实全程监护,对“三类场所”和其他作业风险高的场所,村(居)委派员现场监护;对其他场所作业督促用工主体落实现场监护人全程现场监护。消防站加强巡查,对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严格执法监管。
5.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窗(网)等问题,对堵塞逃生通道的防盗窗(网)、广告牌和障碍物等,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和清理;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集中开展隐患大曝光行动
乡应急办设立违规用火和消防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并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集中开展安全大宣传行动
以网格为单位,发动网格员、应急管理员和片区民警等网格力量广泛开展平安“敲门”行动,逐村、逐小区、逐楼栋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式巡查,上门排查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安全提示提醒。
(五)集中开展消防大演练行动
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场所,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全员全要素应急疏散大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疏散引导。
(六)集中开展责任大落实行动
2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一次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系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六、责任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以属地、行业部门为主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一)圩镇范围划分为5个网格(附件3)。各网格要保证人员力量参加专项行动,应急、消防、公安、执法、城管每个网格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拆改队伍原则上由各网格联系为主,拆改费用由各业主负责。各网格负责人每天负责发布统一行动的通知,明确行动时间、工作地段、工作任务,统筹人员排查、拆改整治、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各村按属地原则,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抓好专项行动。组织专业拆改队伍,参照圩镇的模式,推进专项行动。
(三)主要行业部门卫生院、中学、小学、幼儿园、敬老院按照行业主管职责,分别抓好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幼儿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养老院(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专项行动。
(四)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管控,加强专项行动拆改单位场所周边的智能管控和治安巡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恶意阻挠整治行动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防盗窗(网)、广告牌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和私营业主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使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城管队负责将防盗窗(网)、广告牌安装纳入规划审批的否决内容,强化源头管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规搭建等影响消防通道和逃生窗口的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防盗窗(网)、广告牌和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舆情管控。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应急办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全过程指导,完善日报、督查、通报、联合执法等各项制度,于每日下午17时前统一上报当日专项行动整治数据至县消委办:联系电话:0797-7797903,邮箱:xf5301038@163.com),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完成。圩镇各网格长要每日召集调度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村、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广泛采取上户动员、“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等各种方式,利用户外LED大屏、横幅、标语、公共广播、宣传橱窗、游动字幕和海报、挂图、短信等各类载体,密集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宣传,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网格、各职能部门、各村要强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工作经费的保障,要将人员安排到一线问题解决在当天,确保此次为期一周的专项行动见真效。
(四)加强责任追究。乡纪委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走过场、问题隐患治理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被上级督查、巡查通报批评以及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4.“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网格划分表
附件1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省新余市“1·24”重特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场所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自查重点内容,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现将自查重点内容通告如下:
一、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五、生产经营、仓库存储与人员住宿违规“合用”
1.沿街店铺违规住人,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2.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3.在居民住宅楼违规设置生产加工小作坊。
六、电气使用不规范
1.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5.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或场所内等停放、充电。
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力量对以上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鼓励群众通过12345,或直接向所在乡(镇、区),县消防或属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本通告所指“九小场所”,即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育(管)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即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即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特此通告。
附件2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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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
场所类别 |
场所地址 |
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 |
发现的隐患问题 |
督促整改责任部门 |
督促整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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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乡镇(区)按月填报至县消安委办,未发现隐患的场所也应填入台账;2.“场所类别”填写“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3.整改责任部门按文件中整治措施要求,填写XX乡镇(区)、相关行业部门,责任人为开展检查人员或责任部门指定人员;4.整改情况逐条填写是否整改完毕。
附件3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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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区) |
“九小场所”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
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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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场所 (家 ) |
违规动火动 焊作业和生 产经营 |
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
违规设置防 盗网和广告 牌 |
其他重大火灾风险 隐患 |
排查 场所 数量 (家 ) |
违规动火动 焊作业和生 产经营 |
安全疏散条 件不足 |
违规设置防 盗网和广告 牌 |
其他重大火灾风险隐患 |
排查 场所 (家 ) |
违规动火动 焊作业和生 产经营 |
安全疏散条 件不足 |
违规设置防 盗网和广告 牌 |
其他 重大 火灾 风险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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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 停止 动火 作业 (处 ) |
查处 违规 动火 作业 焊工 (名 ) |
改造 安全 出 口、 疏散 通道 (处 ) |
增设 疏散 指示 标志 (处 ) |
拆除防盗窗网 (处 ) |
改造防盗窗网 (处 ) |
整改火灾隐患(条 ) |
责令 停止 动火 作业 (处 ) |
查处 违规 动火 作业 焊工 (名 ) |
改造 安全 出 口、 疏散 通道 (处 ) |
增设 疏散 指示 标志 (处 ) |
拆除防盗窗网 (处 ) |
改造防盗窗网 (处 ) |
整改火灾 隐患 (条 ) |
责令 停止 动火 作业 (处 ) |
查处 违规 动火 作业 焊工 (名 ) |
改造 安全 出 口、 疏散 通道 (处 ) |
增设 疏散 指示 标志 (处 ) |
拆除防盗窗网 (处 ) |
改造防盗窗网 (处 ) |
整改 火灾 隐患 (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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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备注:乡(镇、区)2月22日、3月27日分别汇总报送此表。
附件4
社富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网格划分表
|
网格名称 |
网格长 |
副网格长 |
网格员 |
消防员 |
城管队员 |
执法队员 |
公安干警 |
网格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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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网格 |
陈长盛 |
黄维兴 |
周兆梁、李学健、肖观品、朱本洋、黄婷婷 |
李孝文 |
钟秋生 |
陈衍鸿 |
陈志刚 |
贡姜街往上至派出所里口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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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网格 |
黄奕荣 |
谢家玮 |
陈伟、黄坤、宋鑫、刘延清、黄秀清 |
陈亮 |
刘新云 |
刘石城 |
胡华坤 |
市场南街往上至贡姜街 |
|
第三网格 |
邹远星 |
肖陈尚业 |
谢晓春、刘惠彬、赖东阳、赖海滨、朱海燕 |
游成桂 |
张生华 |
欧阳云 |
黄金海 |
市场北街往上至市场南街 |
|
第四网格 |
凌育洲 |
杨志华 |
江学财、杨永荣、曾华、杨卿贵、宋海燕 |
康辉明 |
沈建平 |
丁声洪 |
黄军华 |
府前路以上至市场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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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网格 |
刘和子 |
陈晓红 |
陈代君、温云南、刘晓辉、吕少轩、钟观兰 |
林玉峰 |
陈光文 |
钟春春 |
曾钦云 |
车土面以上至府前路 |
社富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村级网格划分表
|
网格 名称 |
网格长 |
网格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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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村村 网格 |
刘和子 |
陈代君、刘波、陈建平、肖豪信、黄桂花、谢祥辉、谢祯庐、周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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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村 网格 |
陈长盛 |
肖观品、孙华军、曾华、钟起财、张观发、曾美风、孙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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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富村 网格 |
黄奕荣 |
陈立斐、钟翔、李昌兰、黄金山、陈金明、李仁坤、蔡苏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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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岗村 网格 |
肖陈尚业 |
谢晓春、钟全林、陈君华、刘建军、陈建平、邓振仿、黄灵秀、陈小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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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韶村 网格 |
黄维兴 |
陈春林、李学健、刘文峰、刘向阳、刘军、刘惠春、刘和荣、谢芳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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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龙村 网格 |
杨志华 |
宋鑫、彭亮生、温加洋、邱仁华、邱李香、许锋、刘招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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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村 网格 |
谢家玮 |
刘晓辉、陈新红、林传江、刘杨石、张功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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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下村 网格 |
谢家玮 |
朱贤生、杨卿贵、邱陈金、罗金长、谢元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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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帮村 网格 |
邹远星 |
廖三保、刘惠彬、陈修礼、方姣君、刘美华、朱学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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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村 网格 |
邓经清 |
陈木祥、刘延清、宋君、宋积成、沈衣江、袁龙辉 |
|
|
九山村 网格 |
凌育洲 |
江学财、刘斌、刘地发、张日英、刘世涛、刘春连、钟观林 |
|
|
横溪村 网格 |
刘红 |
杨清华、付华、陈发香、刘成伟、谢光裕 |
|
|
桂江村 网格 |
陈晓红 |
刘维财、黄坤、黄烈忠、黄烈章、黄贻昆、黄咏龙、林金星、赖金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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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溪村 网格 |
陈异青 |
肖斌、周元相、陈美连、刘诚、刘瑞用、刘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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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源村 网格 |
钟文哲 |
温云南、刘福洪、陈飞、陈先河、钟秀芳、巫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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