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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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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发〔2024〕45号

中共古龙岗镇委员会古龙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兴国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兴国县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子女。

二、缴费标准

1.2025年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2.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新生儿、大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医疗救助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工作目标

各村(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各村具体参保征缴任务进度安排: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任务数的30%(其中,龙岗籍镇干部、中小学教师、卫生院职工,以及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三类小组长、护林员及其家属需全面完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任务数的50%(其中,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属需全面完成)

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任务数的70%;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数的90%;  

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任务数的96%以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人群需100%全面完成任务。

四、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集中征缴制度,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五、待遇享受

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中: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结束前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参保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可选择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赣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赣服通)、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江西省内职工医保个账代缴、银行网点柜台或办税服务窗口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县税务局不定期反馈缴费信息到镇后统一发至各村(社区)及时对参保人进行催缴医保费。

新参保对象应先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提交参保人户口本主页及名字页、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再进行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成立古龙岗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曾庆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温承鑫同志任副组长,张运胜、曾小荣任成员,张运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相应成立由驻村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扎实推进工作。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要把召开村两委会议、三类小组长会议、屋场会作为刚性要求召开会议(10月10日前开完),要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群众、深入村组等形式,不落一人、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

(二)严格落实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年度镇村绩效考核。建立由驻村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并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目标任务责任状(附件4、附件5),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是医保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各村(社区)居民参保缴费的宣传、动员、新参保登记、基础信息收集核实、催报催缴和政策待遇落实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镇医保所负责统筹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参保缴费人员基础信息审核把关,定期通报征缴进度。中小学要确保在11月30日前组织所有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学生完成参保缴费工作。

成立六个医保宣传扫楼小分队,从11月1日起,分片对龙岗籍居民上户进行宣传催缴(见附件3)

(三)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医保费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2025年度镇村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1.村级考核。

征缴工作结束后,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完成普通居民96%以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人群100%,前五名的村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加分;对未完成96%后五名的村,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减分。

2.个人考核。

①驻村领导:切出8分绩效专题考核,在5个时间节点内完成百分比的,每期加1.5分;否则,每期减1.5分;

②驻村干部、村书记:切出5分绩效专题考核,在5个时间节点内完成百分比的,每期加1分;否则,每期减1分;

③其他镇机关干部(除驻村领导干部):以所帮扶对象的医保费征缴为基本任务数,对每少完成一人(全额缴400元保费人员)医保费征缴按0.5分/人减绩效、对每少完成一人(定额缴80元保费人员)医保费征缴按0.1分/人减绩效。

④包组村干部:对在五个时间节点内完成百分比的,每期给包组村干部加1分绩效,对每期通报低于全镇平均数的包组村干部个人按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减0.5分绩效。对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完成96%以上前10名的包组干部予以通报表彰。

⑤在集中征缴期内,对率先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年终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予以重点考虑;对工作经常性落后、干部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等情形,镇党委政府将责成镇纪委监察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处理。

镇党委政府将所扣除绩效用于奖励已完成任务的村及镇村干部。

以上个人考核措施如与上级考核精神向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3.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

每期前三名的村书记作先进典型发言,后三名的村书记和后五名的包组村干部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以上后五名的包组村干部,可按规定认定为不胜任、不称职村干部,采取警示谈话、停职专抓、由“定补”调整为“误补”、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对阶段性工作后三名的,由主要领导约谈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

附件:

1.2025年度古龙岗镇各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及责任干部安排表

2.医疗保险微信缴费二维码

3.2025年度古龙岗圩镇扫楼医保征缴宣传小分队人员安排表

4.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目标承诺书(村书记)

5.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目标承诺书(驻村领导、驻村干部)

中共古龙岗镇委员会古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古龙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1

2025年度古龙岗镇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及责任干部安排表

单位:人

村别

各村公安总人口数

(人)

医保系统内参保缴费人数

(人)

驻村

领导

驻村

干部

村责任人及业务员

乐团村

3380

2770

彭长辉

刘秋林

万溪村

3162

2689

曾文华 谢根长

陈兰香 邹桂华

寨上村

1983

1609

俞献文

钟先锴 张运晖陈龙辉

刘新生

龙岗村

2488

2013

钟海华

郑国华 尚昊坤

吴祖辉 刘玉琴

建设村

1474

1225

黄声钦 巫资鑫

温正南 雷福兴

瑶前村

2950

2456

何承钊

欧阳经煌

刘善樑 朱珠珠

江夏村

3440

2797

幸康平   何箕全

范显洋

王雪妹 赖小梅

油桐村

2901

2418

张光威

温世滨 叶丁发

钟小明 刘润飞

大仚村

4262

3603

钟林生

周海东 张文鑫

郑光连 曾春华

蜈溪村

2445

2081

陈景洲

  汪竣国

李冬生 刘厚昌

黄塘村

4118

3535

钟福明   温承鑫

钟春雷

廖香海 巫美兰

营前村

5349

4428

黄金泉    谢龙

张海长 周逸丘 曾艳琴

江有华 江燕燕

江湖村

3017

2592

肖光辉

钟圣煌 廖子娴

陈才金 谢香华

忠田村

2770

2290

曾文蓉

张运胜 邹招来

钟智峰 钟先洲

中坪村

1095

979

王祖海

温承仁

光明社区

655

327

黄中昊

韩功金 邹缘焘

邹国林

合计

45489

37812

/

/

说明:1、各村公安总人口数取自2023年度兴国县统计年鉴人口数参保缴费人数为已在医保系统内的参保登记人数

附件2: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用微信扫一扫,按程序操作)

              

附件3

2025年度古龙岗镇圩镇扫楼医保征缴宣传小分队

人员安排表

片区

区域范围

组长

社区干部

镇干部

备注

一片区

1.高速出口至坑背新老路交接三叉路口两边(牛元防水广福陶瓷批发店)。

黄贻亮

周甘秀

孙瀚、李文

二片区

1.进梅窖三叉路口(文山租住房)至爱玛电动车店;                 2.市监分局至悦欣超市至中星大酒店;                          3.大渔农烤鱼至新街农贸市场两边。

邹聪林

刘菊花

周福春、周福龙

三片区

1.福香商行(邹良法店)至龙岗桥头;                          2.龙岗电信所至华视眼镜店;                 3.农业银行一排至原一家人酒家一排;                          4.龙岗村委会一排至邹善兴老房子对面两排。

廖子淘

江滨

李春梅、李珠珍

四片区

1.爱玛修理部至大湾上小红餐馆;                     2.君悦大酒店斜对面第一家店至九江银行普惠金融服务部至赣州银行及原老林站周边区域;                     3.明隆花园至新桥头两边。

江士峰

江水婷

谢秀娟、杨妙珠

五片区

1.老街桥头(新华村镇银行)至镇政府门口(万家商行)(含兴龙商城);                    2.老街桥头(德盛百姓大药房)含老街农贸市场两边至光明社区;                     3.镇政府(江天福店)至卫生院对面(赣丰餐馆)至宏润水务站对面智美母婴生活馆一排;                    4.欣邦大药房至邹家祠两边。

刘彬

邹国林

陈斌、李楠

六片区

1.老街医药公司店至进中心小学建设路口南海制衣厂(含老街排上等区域);                       2.邹家祠(旺达服饰)至新桥头文客便利店(含后面两排农户)两边。

刘兆斌

曾凡茂

李家磊、曾发娣

附件4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承诺书

(村书记)

古龙岗镇党委、政府:

为扎实推进我村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我村2025年1月25日前全面完成征缴目标任务,特向镇党委、政府承诺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条幅、 村务微信群、入户宣传、村广播、电话联络等方式,特别是通过组织召开屋场会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医保缴费政策,针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的不同,向群众作出详细解答,提高群众对医保缴费标准、流程、缴费及看病报销等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自主参保积极性。

二、落实一线工作方法。组织包组干部下沉到组,按照镇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日排名、周通报”制度,营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户”,确保医保征缴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村两委干部、三类小组长召开医保征缴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任务清单,分解工作责任,做到“村书记亲自抓、业务干部具体抓、包组干部分片抓”,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如我村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缴目标任务,本人自愿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接受绩效考核和组织处理。

此状一式二份,镇政府、立状单位各一份

承诺人:

0二四年九月   日

附件5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承诺书

(驻村领导、驻村干部)

古龙岗镇党委、政府:

为扎实推进我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所驻2025年1月25日前全面完成征缴目标任务,特向镇党委、政府承诺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督促调度所驻村充分利用宣传条幅、村务微信群、入户宣传、村广播、电话联络等方式,特别是通过组织召开屋场会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医保缴费政策,针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的不同,向群众作出详细解答,提高群众对医保缴费标准、流程、缴费及看病报销等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自主参保积极性。

二、落实一线工作方法。督促调度所驻村的包组干部下沉到组,按照镇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日排名、周通报”制度,营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户”,确保医保征缴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调度所驻村两委干部、三类小组长召开医保征缴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任务清单,分解工作责任,做到“村书记亲自抓、业务干部具体抓、包组干部分片抓”,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如我所驻村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缴目标任务,本人自愿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接受绩效考核和组织处理。

此状一式二份,镇政府、立状人各一份

所驻村:

承诺人:

0二四年九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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