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导游行为,杜绝强制消费乱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导游乱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强制消费: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设置销售“园中园”、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兴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0797-5305387、孙佳威18870396825
2、来信来访:收件/接待单位:兴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平川大道105号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1楼)
3、举报邮箱:xgxLYJ@126.com
投诉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放心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