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个人资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前年度选择低档次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低,若想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前可通过个人资助的形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标准,资助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多缴多得。即个人(当地乡贤、致富能手等)、家庭成员之间(夫妻除外)、亲友之间均可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提供资助,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可大幅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二、如何办理个人资助?标准是多少?
1.申请条件
我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缴费且尚未领取待遇人员。
2.申请年份
制度实施起2011年至2024年,2025年以后可逐年申请社会资助(个人资助)(越早申请,个人账户累计利息越高)。
3.申请标准
补助、资助档次标准可自主选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预期待遇
社会资助(个人资助)金额全部按年度记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增加的养老金=(补助金额+利息)÷139(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补的多、得的多。因此,通过社会资助(个人资助)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参保人员退休后因病或意外死亡,个人账户中未领完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家属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
例如:1964年8月出生的曾某,2011-2024年均按最低档次缴费,个人缴费共计2800元,共享受政府补贴490元。不考虑利息等其他增长因素,她到手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77+(2800+490)÷139=200.67元。若按2011-2024年最高缴费档次办理社会资助(个人资助),补助金额共计4万元,她到手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77+(2800+490+40000)÷139=488.44元,比之前要增加287.77元/月,约为之前的2.5倍,待遇水平大幅提升。今后基础养老金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上调相应增加,且养老金可以终身领取。
四、个人资助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1.所需资料
①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明细表;②资助方(资助对象可以是亲戚、朋友)和被补助方(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联系方式。
2.办理流程
(1)先到乡镇便民中心或者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选择资助年度、确定资助标准后,开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通知单。
(2)资助人携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通知单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刷卡缴费(个人资助不支持网上缴费)。
咨询电话:0797-532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