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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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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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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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台平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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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 |
《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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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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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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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县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村公示栏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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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内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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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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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 |
《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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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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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法栏予以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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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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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收支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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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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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