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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头乡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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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头乡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户籍并长期居住的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提出书面申请)——调查核对——公示——乡镇审核审批,支出型和特别救助需上报县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3、兴国县临时(特别、急难)救助审批表;

4、户口簿复印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人员);

5、身份证复印件(所有16周岁以上的正反面);

6、农商银行社保卡复印件;

7、家庭生活困难佐证材料(如残疾证,疾病诊断书、医疗结算单、医疗发票,在校证明等);

8、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限

15号前材料上报乡政府社会救助受理窗口,乡镇审批的即到即办,支出型和特别救助需上报县局核对后再行审批。

办理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97-53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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