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镇地区增加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就相关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加快推进乡镇地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完善乡镇充电设施网络。按照“自专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完善充电设施分类布局体系,加强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城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对新建的乡镇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在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硬性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或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集中建设充电设施。
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积极对接社会资本方,引入第三方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今年以来,全县已备案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6座,总投资1230万元,充电桩76根,预计于年底前投入运营。其中在南坑、高兴、城岗、古龙岗等乡镇备案建设充电站12座,充电桩41根,届时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将更加完善。加快推进兴国县新能源汽车超充站项目建设,已对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余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超充站3座。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县无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的空白。
截至2025年6月,全县新能源汽车总量达5784辆。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91座,充电桩528根,充电枪632个。其中建成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3座,充电桩117根,充电枪155个。实现了县城区域和全县25个乡镇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高效便捷的充电环境,全县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比例达10.9:1,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紧抓国家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立足新发展新发展理念,加快充电网络建设,构建适度超前、超充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乡公共充电网络,为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县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