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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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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我镇共发生1起野外用火、2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派出干部、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4日16时34分,营前村救社组发生一起野外用火,系救社组村民邹才秀焚烧田埂,被镇级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

2、2024年12月15日下午17时20分许,瑶前村塅坑组发生森林火灾,系塅坑组村民邱金连焚烧纸币引发森林火灾。明火于17时50分扑灭,过火面积约2亩。

3、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时10分许,忠田村新流组发生森林火灾,系新流组村民廖田秀在自家稻田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明火于16时28分扑灭,过火面积约3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形势认识不清。营前村、瑶前村、忠田村未按省、市、县、镇文件要求,全面加大对森林防火的防控力度,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研判不清,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抓得不细,思想站位不高。

2.工作责任不实。营前村、瑶前村、忠田村党支部书记、网格村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护林员宣传、巡查不到位。

3.火源管控不严。未全面强化森林防火重点期防火工作措施,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巡查流于形式,引发森林火灾。

三、处理意见

为严肃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古发〔2022〕69号)及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营前村党支部、村委会,瑶前村党支部、村委会,忠田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2、对营前村扣除村级转移支付人民币1000元;对瑶前村、忠田村扣除村级转移支付人民币3000元;

3、对营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有华、副书记武秋生扣罚绩效工资500元,分管村干部江燕燕、网格村干部江学法、护林员江冬平扣罚年度绩效工资100元;对瑶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善梁、副书记陈金连扣罚绩效工资1000元,分管村干部雷风良、网格村干部朱珠珠扣罚绩效工资500元,护林员洪春生予以解聘;对忠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智峰、副书记钟先洲扣罚绩效工资1000元,分管村干部、网格村干部钟学能扣罚绩效工资500元,护林员石朝福予以解聘。

4、营前村驻村领导黄金泉扣罚绩效考核分1分,对驻村干部周逸丘、张海长、曾艳琴扣罚绩效考核分1分;瑶前村驻村领导何承钊扣罚绩效考核分2分,对驻村干部欧阳经煌扣罚绩效考核分2分;忠田村驻村领导曾文蓉扣罚绩效考核分2分,对驻村干部张运胜、邹招来扣罚绩效考核分2分。

5、营前村、瑶前村、忠田村对违规用火当事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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