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程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健在情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
3、公示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审批程序。县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发放80岁高龄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
1、申请程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健在情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
3、公示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审批程序。县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发放80岁高龄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