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2023年南昌“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全县岁末年初,尤其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全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全县有关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初,在城市社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整治重点
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结合全县“控大保安”冬季行动25条措施落实,在城市社区所有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消防安全:要聚焦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管场所、家具厂房、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联合消防部门重点整治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生产经营仓储与人员住宿违规“合用”、电气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电气焊等隐患风险,攻坚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交通安全:要聚焦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关注重点车辆,提醒重点驾驶人。深入排查整治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抓实普通公路“降速、封口、增视距”专项行动。
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强建筑施工基坑管沟开挖、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等关键工序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年终岁尾抢工期赶进度、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用电安全、车辆管理不严格以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不落实等问题,对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施工,社区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巡查。
自建房安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早做好预防工作,紧盯重点房屋开展全覆盖安全巡查对C、D级危房和存在重大隐患的自建房要户户过点,通过工程措施(拆除、维修等方式)整治或管控措施(设置封闭式围挡、张贴警示标识等)整治,严格落实“人不住危房、危房不进人”要求;对有人居住土坯房结构不安全的应妥善安置并落实管控措施或工程措施整治到位、对切坡建房易产生自然灾害隐患等地质灾害要提前转移;对经营性自建房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在彻底消除隐患前不得使用,必须严格落实“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要求。对巡查发现新增的自建房安全隐患要立即纳入监管,必须落实房屋产权人(责任人)主体责任,迅速采取解危措施消除隐患。特别是对易造成坍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房要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坚持“即查即改、闭环管理”。有极端特殊天气难以及时彻底解危的,要做好应急处置,妥善转移人员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防止小隐患变成大事故。
燃气安全:要强化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燃气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动全县剩余小微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完成整合,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经营秩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防冻防凝防泄露等冬防措施,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和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
工贸安全:要重点加强粉尘涉爆、涉氨、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烟花爆竹安全:要联合应急部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各环节,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非法产品、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特种设备: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超期未检验、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问题。
文旅安全:要重点检查图书馆、博物馆、各类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安全防范情况。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违规租用旅游包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未开发景区和新兴娱乐项目的安全管控。
商贸安全:重点检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展会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
能源安全:要强化在建电力项目(新能源、电网项目等)安全施工、在运企业安全生产及设备检修、电力行业新型储能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
冷库安全:各社区要加强排查,联合应急局依法取缔无专业资质承揽冷库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现场动火作业未落实防火防护措施、特种设备安装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等行为。严肃查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依法进行检验检测,电气焊、电工、制冷与空调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维修、拆除作业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涉氨冷库制冷设备管道拆除前未进行吹扫、置换等行为。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初,在城市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0日)。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明确排查整治具体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全面、深入宣传安全防范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21日—3月 31日)。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5月1日)。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三、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工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城市社区综治办将结合“控大保安”冬季行动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要全面压实责任。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控大保安”冬季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要求,对照今冬明春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要全力推动落实。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加大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整治行动,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市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已将整治工作纳入安全防范综合督导包保重点督导内容,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