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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背镇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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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组织结构信息,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下属行政机构的职能分工 一、财政所: 1、负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收支管理; 2、负责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3、负责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4、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5、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6、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二、国土资源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镇土地开发利用和总体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审查上报镇内土地的征用、划拨、使用等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经批准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本镇土地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4、负责本镇的土地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土资源; 5、负责办理申请建房的有关手续; 6、承办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村镇规划所 1、协助编制村镇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2、负责村镇勘测和建设工程的选址,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负责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对承建村镇建设工程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助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5、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房地产管理。 6、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建设统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林业工作站: 1、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抓好种苗工作,实现良种壮苗化,负责苗木调度。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落实防治森林病虫害责任制,做好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5、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积极进行科学实验活动,实现科学营林。 6、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伐区工艺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管好木材流通领域,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资金。 7、负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 8、搞好木材市场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9、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11、搞好林政资源建档工作,掌握本站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 12、帮助建立和健全护林乡规民约,组织护林人员巡山护林。 五、文化服务中心: 发展本镇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努力兴办各种文化艺术场所,开展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协助搞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 六、民政所: 主要负责乡镇救灾、救济、优抚、拥军优属、移民安置、农村低保,协助移民安置、殡葬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计划生育服务所: 1、承担计划生育结扎、人流、上环等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2、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3、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服务人员培训。 八、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信息服务,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服务,水土保持,农业机械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等公益性农业服务工作。 九、劳动保障事务所: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 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求职中介服务;3、受委托进行劳动合同管理,预防、调解劳动力纠纷; 4、协助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