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潋江镇 > 服务公开 > 群众办事指南

个人户籍类证明查询办理

访问量: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办结时限

实施机构名称

潋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责任处(科)室

兴国县潋江镇派出所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咨询及投诉途径

窗口名称

兴国县潋江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

兴国县潋江镇派出所滨江大道188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号码

0797-5322390

投诉电话号码

0797-5322390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凭相关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涉案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涉案公民户口登记信息; 2.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职需要可凭履职需要证明、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相关公民户口登记信息; 3、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凭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证明,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案件当事人有关户口登记信息。【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预约

0797-5322390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兴国县潋江派出所 接收地址: 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兴国县潋江派出所 接收地址: 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无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

符合查询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查询办理条件,不予说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查询办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查询办理的决定。

制证发证

对符合查询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实人认证

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

可以拨打电话0797-5322390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予以开具查询证明或者不予查询的审批意见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到窗口次数

1次。为确保查询对象信息安全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办案文书或履职需要证明

单位介绍信

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律师执业证书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