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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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承诺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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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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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名称 |
潋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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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科)室 |
兴国县潋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
行使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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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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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 |
兴国县潋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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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 |
兴国县潋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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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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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号码 |
0797779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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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号码 |
07975313579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领取再生育证: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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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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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赣州市河兴国县潋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接收地址: 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无 接收地址: 无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无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延时服务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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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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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人认证 |
不需要实人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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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程查询 |
可拨打0797-7796663查询办事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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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江西省生育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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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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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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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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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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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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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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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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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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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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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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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