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潋江镇 > 决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有效】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潋江镇2022年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各村委会:

现将《潋江镇2022年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潋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潋江镇2022年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功能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以及《兴国县2022年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实际,在全范围内开展农村房屋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为基础,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空心房”“赤膊房”“超高超大”建房、“两违”建筑及其他杂乱房屋综合整治,持续完善乡村配套设施,加大农村房屋管控力度,杜绝新的建房“乱象”,着力打造新时代农村规范有序、村容整洁、清新靓丽、生态宜居的乡村新风貌。

2022年,对全所有“空心房”进行全面整治,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建房,对其他涉房问题按年度分类整治,重点完成示范道沿线以及高铁、高速和国省道沿线村庄房屋突出问题整治,打造人居环境整治“一类村”标准;2023年,推进其他村庄涉房问题整治,重点完成县乡道沿线及人口较多村庄的整治,打造人居环境整治“二类村”标准;2024年,重点完成余村庄整治,打造人居环境整治“三类村”标准。

、重点任务

(一)推进房屋“乱象”整治

1.“空心房”应拆尽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规定,对村闲置废弃、具有安全隐患的“空心房”,以及旱厕、小矮房、残垣断壁建筑物等其他杂乱房屋,全面拆除到位;对造成杂乱无序、影响交通生活的危旧房,以及铁皮房、超大围墙和妨碍河道泄洪等房屋,实行分类整治,合法房屋引导农户妥善整治,不合法的依法予以拆除;及时腾退宅基地,对拆除房屋的建筑垃圾,第一时间组织清运;对适合复垦的,结合实际抓紧复垦复绿或盘活利用。对属于农户唯一住房的土坯房,符合“六类人员”条件的优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或采取改琉璃瓦、内墙粉刷等方式进行修缮,并对修缮的土坯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认定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乡村特色、传承乡村文脉的古民居或祖屋(老屋)等传统建筑,及时修缮、维护。

2.“超高超大”建房、“两违”建筑严格管控。2016年10月31日之后在建且尚未完工的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一律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三层(含三层)以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对已经完工的,按照“尊重历史、区别对待、有序推进”的原则,分类施策整治;对整治工作启动后仍然顶风实施建设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经认定为“两违”建筑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拆除。

(二)推进房屋风貌提升

1.“赤膊房”逐步消除。综合考虑所在区域、房屋所有人、建房时间等不同情况,结合当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特色民俗等元素,规范农村房屋整体风貌,分类分步骤开展“赤膊房”整治。2022年重点对县城至均村、龙口一埠头(龙砂、垓上、枫林)一县城一兴国西(高兴)高速出口、兴国东(古龙岗)高速梅窖和兴国南(埠头)高速出一杰村一江背华坪一县城等4条示范干以及S449樟木一兴江G238高兴一崇贤贺堂、X467鼎龙高速出口一长冈一县城等3条干道和“4+3”道以外国道、省道沿线范围农户“赤膊房”外立面进行粉刷,对3条示范干道(除县城至均村)沿线范围农户斜栏板进行改造,对高铁沿线农户坡顶进行提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标准,打造具有兴国特色的“绿富美”新村庄。

2.综合配套治理有序开展。对乡村陈旧、老化或造成安全隐患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及时修缮或更换,加强日常监管。统筹推进电力、通讯、广电等杆线整治,确保线路整齐、美观、安全。

(三)推进审批管理优化

1.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乡镇建立“一门式”宅基地联审联办口,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制度,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公开办理流程、申请要件、办事指南、建房效果图。畅通建房审批渠道,着力解决长期不审批、审批时间长等问题。

2.强化建房监管。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放样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现场建房有公示的“三到场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引导农户合理选建房点规范有序建房严格农村建房全过程质量、风格、安全等监管,严把建筑面积,层数、外观、户型等建房要求,严格建房验收和发证,村民建房取得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后,可以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压实乡镇、驻村部、村部对农村建房的动态监管责任,实行包片网格化监管。

、实施步骤

(一)开展摸底核实(2022年3月20日前)

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各自实际,以为单位,在2月11日对辖区已上报“空心房”“赤膊房”数据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核查,以户为单位,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数量、规模、权属、面积、长度等信息,并填报《潋江镇农户“赤膊房”改造提升摸底表》,形成全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开展整治(2022年8月31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的原则,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审批监管等方面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提升乡村“颜值”。

(三)实施检查验收(2022年9月30日前)

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初步验收,并做好查缺漏、巩固提升工作,初验达到整治要求后向镇乡村振兴办提交验收报告。镇级成立工作组,对农村房屋整治提升情况进行抽验,全面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资金。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专项小组,由王声辉同志任组长,陈炳先同志任副组长,振兴办成员杨大良、刘献皓、王培元、杨建明、邱玉梅为成员。镇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等工作,制定并落实农村建房全过程风貌管控措施,指导“空心房”整治工作,指导“超高超大”建房、“两违”建筑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指导“赤膊”改造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指导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查处工作;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作;农村房屋整治提升等资金的筹集、审核和拨付工作;指导具有文化和乡村旅游价值房屋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2.强化调度考核。镇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专项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每周调度、每月通报的调度机制,加强日常考核和督促检查。各要建立调度、督办机制,及时解决农村房屋整治提升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根据情况进行书面检讨、表态发言、通报批评、追责问责。把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纳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重要考核内容。

3.严格拨付程序。严格各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财审、拨付程序,农户或第三方向乡镇上报农村房屋整治提升项目申报验收后,由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驻村干部实地验收并签署意见。整治提升工作专项小组进行检验,达到补助条件的,由整治提升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将资金拨付乡镇财政,再由乡镇财政拨付到农户社保卡账户

4.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广播”、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潋江镇2022年农村房屋整治提升工作方案(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