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创建办)属于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城管局机关内设三股一室,下辖环卫所、城管大队、园林路灯所、市政所、工业园管理所5个财务独立核算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场服务中心1个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在县人民政府授权下,承担着全县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市场服务管理及工业园区城管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并履行着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及组织、协调、监督、抽查工作职能。
二、编制原则: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兴国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编制。
三、收支情况:
(一)2016年收入预算1404564.32元
财政经费拨款(补助)1209095.92元
财政专户核拨收入:195468.40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1404564.32元
工资福利支出:904754元
其中:1、基本工资:39938元×12月=479256元
2、津补贴:425498元
①统一津补贴:548元×17人×12月=111792元
②新增津贴部分:22814×12月=273768元
③年终一次性奖金:39938元
3、社会保险费:77835.88元
①养老保险3718元×12月×20%=8923.20元
②医疗保险72068元×12月×6%=51888.96元
其中财政拨款:52700元×12月×6%=37944元
③失业保险7346×12月×2%=1763.04元
④工伤保险6936.72/年
⑤生育保险8324.16/年
4、其他工资福利1812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897.92元
其中:1、住房公积金72068元×12×12%=103777.92元
2、抚恤金(遗属补助)260元×12月=312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6956.32元
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00元×17人=59500元
2、其他办公经费等支出:100000元
3、职工福利费支出37456.32元
4、业务费支出(创建经费):1000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比去年下降了10﹪。
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