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在兴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兴国县财政局局长 谢 飞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总预算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公共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504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5%,由于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因素,同口径对比比上年增长10.2%,超过年初预算8%的增幅2.2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比上年下降5.1%,由于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等收入分成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5.6%,超过年初预算5%的增幅0.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9895万元,完成预算176.8%;改征增值税5972万元,完成预算246.5%;营业税10826万元,完成预算46.8%;企业所得税40%部分6025万元,完成预算94.7%;五小税6262万元,完成预算62.6%;个人所得税40%部分2360万元,完成预算118%;城市维护建设税4509万元,完成预算99.8%;车船税1192万元,完成预算 101%;烟叶税1255万元,完成预算125.5%;耕地占用税2754万元,完成预算250.4%;契税6106万元,完成预算76.3%;罚没收入5002万元,完成预算83.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38万元,完成预算99.2%;专项收入3502万元,完成预算71.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87万元,完成预算995.7%。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47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37万元;国防支出4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266万元;教育支出1091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8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7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2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8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18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1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14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0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2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2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1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3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5万元。
全县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85万元,加上补助收入2878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8978万元、调入资金19962万元和上年结余561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18410万元;全县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4705万元,上解支出919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413903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滚存结余450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595万元,净结余912万元。
2.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150336万元,完成预算99.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18万元,完成预算9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50%部分15867万元,完成预算198%;营业税10826万元,完成预算46.8%;企业所得税40%部分6025万元,完成预算94.7%;五小税6262万元,完成预算62.6%;个人所得税40%部分2360万元,完成预算118%;城市维护建设税4509万元,完成预算99.8%;车船税1192万元,完成预算101%;烟叶税1255万元,完成预算125.5%;耕地占用税2754万元,完成预算250.4%;契税6106万元,完成预算76.3%;罚没收入4935万元,完成预算83.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38万元,完成预算99.2%;专项收入3502万元,完成预算71.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87万元,完成预算995.7%。
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18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05万元;国防支出4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16万元;教育支出1091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8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7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2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8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83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1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0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2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6855万元;债券发行费用支出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4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6 %(不含转移性收入),同比减收13601万元,下降20.6%。 其中:
国有土地基金收入完成215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8%,同比减收999万元,下降31.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699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7.3%,同比减收14397万元,下降23.4%。
污水处理费收入18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81 %,同比增收1831万元,增长10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35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0.4%,同比减支17903万元,下降25.1%。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478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7.9%(不含转移性支出),同比减支17867万元,下降27.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同比减支5万元,下降20%。
其他支出11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7%,同比减支2220万元,下降65.1%。
3.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8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1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68万元、调出资金996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4491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68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7%,同比增收5397万元,增长5.3%。其中:
保险费收入完成444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9.1%,同比减收1522万元,下降3.3%;
财政补贴收入完成577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8%,同比增收7174万元,增长14.2%。
分各项基金情况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5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5%,同比减收8131万元,下降20.5%;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9%,同比减收368万元,下降46.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6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3%,同比增收2441万元,增长29.8%;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5.5%,同比增收280元,增长23.9%;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8 %,同比增收28万元,增长6.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371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3.3%,同比增收8954万元,增长75.9%;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9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7%,增收1414万元,增长30.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5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7%,同比减收192万元,下降1.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475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1.4%,同比增支17685万元,增长22.9%。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5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9%,同比增支6046万元,增长25.7%;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7%,同比减支20万元,下降4.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8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4%,同比增支1380万元,增长118.5%;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8%,同比减支321万元,下降21.6%;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3.1%,同比增支303万元,增长8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51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8%,同比增支6865万元,增长24.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1%,同比增支391万元,增长13.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9%,同比减支373万元,下降4%。
3.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20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881万元。
二、财政收支主要特点
(一)扎实完成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50403万元,同口径对比增长10.2%,超过年初预算8%的增幅2.2个百分点,如期完成了市下达的15.04亿元的预期建议数,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实打实地完成了全年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财政总收入增幅,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
(二)财政收入质量高中有升全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6.3%,比上年的83.8%提高了2.5个百分点。我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三)财政支出增长较快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首次突破40亿,比上年的36.7亿元增支3.7亿元,增长10.2%,增幅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八。
三、2016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千方百计完成市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
2016年虽然房地产、采矿、住宿和餐饮等行业有所回暖,税收有了小幅增长,但整个经济疲软、主体税源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情况非常突出,给去年全年的收入征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县领导亲自调度,财政部门综合协调,财税三家全面挖掘收入潜力,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各收入征管部门采取的狠抓收入的措施主要有:
1.把收入任务抓早抓实
财税部门从2015年12月份开始,反复、多次开展收入调研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早做预算、及时对市下达的预期建议数提出落实建议,财税三家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管部门及个人,及时协商、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了收入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税和联合办税能力
我县实行综合治税已有几年,2016年已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地税联合纳税点,对国、地税相互关联税种在原相互代征的基础上实行统一地点纳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关联税种的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针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没有了以票管税手段、税收征管难度急剧加大的特殊情况,国税部门采取了让纳税人先交清地税税收后才能再缴国税税收的做法,财政部门实行了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把关,没有地税完税凭证的工程项目不予拨付工程款的管理制度。
3.全面挖掘收入潜力
除正常征收、管理外,一是研究制定了挖潜增收措施,向中小行业要收入。按照挖潜增收工作部署,逐个行业规范,逐条措施落实,通过户籍管理、行业税收管理、重点税源管理、个体税收管理实现增收;二是向评估稽查要收入。认真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异地交叉检查和国地税联合稽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风险分析应对,对税负偏低、长期零、负申报、长期亏损,经营规模却不断扩大,亏而不倒的企业进行重点评估;三是向信息管税要收入。积极推动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上线运行,加强涉税信息的增值应用,通过以电控税、风险防控、动态管理、税收清理等措施增收;四是向税种管理要收入。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强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确保预缴率达到72%以上。加强国地税协作,强化“营改增”试点行业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五是向税源培植要收入。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用足用好营改增、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壮大总部经济、股权转让、现代服务等行业,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
4.致力争取烟厂税收
充分运用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在争取国家烟草专卖局持续增加对口支援苏区振兴发展新增卷烟生产计划的同时,致力争取新增卷烟生产计划所增加的税收分配给兴国较大的份额。在争取到2015年新增6万大箱中的2.5万大箱税收从2015年起分配给兴国的基础上,又争取了2016年再新增3万大箱中的1万大箱税收从2016年起分配给兴国。仅此一项,增加我县财政总收入24467万元,为全县2016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顺利完成、保持全市名列前茅的收入质量以及以后年度财政收入规模的壮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5.大力清收旧欠
对2016年5月起实行营改增的四个行业实行专项清理旧欠工作,由地税局班子成员带队,逐个企业清收旧欠,并采取政府协调,财政、银行等多部门通力配合的方法,大力清收旧欠,全年收取房地产行业旧欠9000万元,促进了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
6.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为实现“开门红”、“双过半”目标,加强均衡入库工作,财政部门大力清理非税收入,加快了非税收入的入库进度,保障了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圆满 完成。
(二)努力保障重点支出
在财力、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保障了包括工资在内的个人经费的及时、足额拨付,保障了县乡村保运转支出,确保了重点支出,实现了项目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按进度拨款。全年共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5亿元,同比增支3.7亿元,增长10.2%,其中:教育、科技同比分别增长15.4%和19.8%。同时,重点保障了与GDP相关的八项支出(同比增长15.5%)和民生支出(同比增长7.1%)。
(三)致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预算编制改革。从2016年起,由原来的编制公共财政预算一本预算,改为编制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我县2016年度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得到了市财政局的通报表扬;二是公车改革。五月份将车改补贴拨付到了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六月起直接拨付到了个人,公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我县PPP项目为江西省兴国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包含人民医院迁扩建、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三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总投资约为10.8亿元,是赣州首个将多个项目“捆绑”打包的PPP项目。PPP项目由中标社会合作方和项目授权主体(县城投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有关工作。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项目运行上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股权分配方面,社会合作方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70%,县城投公司占30%,允许社会资本方控股。到目前为止,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四)细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省财政厅成立了债务金融处,全省的债务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适应债务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我县一是进一步密切了与省厅债务金融处的联系。多次前往省厅汇报工作,争取省厅对我县债务化解工作更大的支持;二是完成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平台的数据更新及数据、材料的报送等大量的基础工作,为今后政府性债务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完成了对2015年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接受了财政专员办的检查,并得到了上级财政的认可;四是完成了新增债券的项目安排工作。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务规模28978万元(含扶贫87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698万元,专项债券14280万元;五是完成了政府性债务的置换工作,省财政厅委托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发行置换债券5055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五)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
一是强化了预算公开工作。 反复对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个单位下发文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内容,细化了公开事项,将支出公开到了经济分类科目和功能分类科目,全面公开了相关文字说明;二是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等25个大项的惠民补贴资金39804万元,惠及全县15万农户;三是将全县大部分县直单位以及乡村干部工资纳入县财政统发,全年共统发工资72973万元,建立了工资发放的长效保障机制;四是认真审核单位追加经费申请报告,向政府提交单位用款建议1650份;五是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工程项目评审656项,送审造价271029万元,审核后造价251933万元,核减金额19096万元,核减率达7.1%;六是严把政府采购关。全年共实行政府采购432笔,采购预算资金25409万元,中标金额23828万元,节约资金1581万元,节约率为6.6%。
(六)积极争取上级扶持
紧密结合苏区振兴发展、脱贫攻坚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精髓,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的倾斜支持。同时,密切关注中央、省转移支付政策的新动向,争取更多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过努力,全年共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9.9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资金1亿元。
四、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省、市、县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预算法》和我县2017年国民经济增长预测,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预算
2017年我县财政总收入拟安排1594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5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收入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是:增值税13018万元,改征增值税6773万元,营业税3277万元,企业所得税6517万元,五小税7202万元,个人所得税271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59万元,车船税1312万元,烟叶税1385万元,耕地占用税3034万元,契税7262万元,罚没收入53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526万元,专项收入305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166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固定补助和结算补助,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17年全县当年预计可用财力为271435万元。
2.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5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其中:增值税13018万元,改征增值税6773万元,营业税3277万元,企业所得税6517万元,五小税7202万元,个人所得税271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59万元,车船税1312万元,烟叶税1385万元,耕地占用税3034万元,契税7262万元,罚没收入53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526万元,专项收入3056万元,国有资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166万元。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固定补助和结算补助,减去上解支出,2017年县本级预算可用财力为258401万元;加上专项补助86762万元,县本级可安排支出345163万元,2017年县本级预算支出拟安排412956万元,收支缺口67793万元,将通过从基金中调入57793万元和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的1亿元作调入来予以弥补。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51万元;国防支出2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537万元;教育支出1175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6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5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3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4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0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82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5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管理事务支出1483万元;金融支出2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56万元;其他支出9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83万元。在其他支出中,包括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960万元、消化暂付款列支10000万元、正常调资1000万元、死亡人员抚恤金1200万元、事业单位车改6000万元、乡镇综合工作补贴1000万元、预备费等6000万元、执收执罚成本性支出15000万元、综合目标考核奖励7000万元、村干部绩效考核1314万元、五个通保证金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基金收入76360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8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407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6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42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收入结余4491万元、补助收入6879万元,减上解支出368万元、调出资金57793万元,年终结余为5492万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算142442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增加35595万元,剔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不可比因素增长20.2%;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126279万元,比上年增加31522万元,剔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不可比因素增长18.4%;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61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0044万元。
五、完成2017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1234”的工作思路,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强县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盯住“一个目标”: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一是认真分析掌握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和变化情况,积极研究增收节支措施,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考核机制,促进均衡入库,提高收入征管部门平时抓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致力提高纳税意识。
提高“两个比重”:围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注重优化收入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突出“三大重点”:突出财源建设,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突出社会和谐,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突出改革创新,完善和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切实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按照“有保有控”的原则,完善财税职能,转变支持方式,促进财源建设;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的公共财政导向,全力推进人民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工程;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构建“四项机制”:聚焦财政改革目标,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构建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构建规范的支出管理机制,构建科学透明的政府分配机制,构建全方位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全力助推苏区振兴发展、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摘帽”,为促进兴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