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江背镇高寨村棚子下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案
经查,刘昌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在江背镇高寨村棚子下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924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无证开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6〕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2.没收非法开采的违法所得2772元,并处违法所得30%的罚款831.6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603.6元。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