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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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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财政总预算和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一)公共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1.全县公共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00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0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5.7%。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45%部分(含改征增值税)3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企业所得税32%部分7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五小税13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个人所得税32%部分1920万元,完成预算的52.9%;城市维护建设税6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8%;车船税2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5%;烟叶税698万元,完成预算的64.5%;耕地占用税691万元,完成预算的221.5%;契税7827万元,完成预算的77.4%;环境保护税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1.3%;罚没收入7255万元,完成预算的290.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906万元,完成预算的47.4%;专项收入3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94.3%。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52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81万元;国防支出1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076万元;教育支出1697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3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9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522万元;农林水支出482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万元;金融支出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84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万元。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01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27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2393万元、上年结余22329万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33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1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857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3509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220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1806万元、债务付息还本支出257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6675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7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14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不含转移性收入),同比减收32017万元,下降18.5%。主要是2019年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减少,相关土地收入下降。其中:国有土地基金收入完成63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7%,同比减收1977万元,下降23.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3%,同比减收53万元,下降24.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319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同比减收29717万元,下降18.4%;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68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1%,同比减收16万元,下降2.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4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0%,同比减收345万元,下降19.8%;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9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3.8%,同比增收91万元,增长11.2%。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84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7%,同比减支20050万元,下降16.9%。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万元,同比增支311万元,增长13.6%;城乡社区支出87408万元,同比减支23107万元,下降20.9%;其他支出48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08万元,同比增支1010万元,增长40.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万元,同比增支8万元,增长25.8%。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4149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8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75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6814万元、置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785万元,基金收入合计19491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843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69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70万元、调出基金85700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9040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06万元。

(三)社保基金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86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1%,同比减收2681万元,下降1.72%。主要是2019年5月1日起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缴费费率由20%下降16%。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8758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25%,同比减收6870万元,下降7.27%;财政补贴收入完成631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9%,同比增收6091万元,增长10.7%;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8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4.33%同比增收3460万元,增长78.27%。

分各项基金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58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8.43%,同比减收2651万元,下降6.8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04%,同比减收7507万元,下降24.2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9.12%,同比减收16万元,下降3.5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完成169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69%,同比增收1588万元,增长10.3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0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8%,同比增收10642万元,增长20.6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3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71%,同比增收679万元,增长3.8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31万元,占年初预算88.89%,同比减收87万元,下降5.74%。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14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8451万元,增长13.8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0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6%,同比增支3521万元,增长9.9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3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69%,同比增支1428万元,增长5.9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73%,同比增支37万元,增长13.7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34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26%,同比增支1819万元,增长15.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89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18%,同比增支10923万元,增长22.7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49%,同比增支1084万元,增长9.0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7万元,占年初预算86.48%,同比下降361万元,下降20.66%

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7124万元;截至2019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8599万元。

二、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上级财政资金指标少数及时分配拨付收回的存量资金仍有少量资金未及时使用

(二)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少量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三)资金绩效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未按规定及时收回或清理财政借垫款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

1.在收入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违规收费。

2.在支出预算执行方面:是扩大开支范围。是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

3.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二是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资金结转结余较大,。

4.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1.金融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改变金融扶贫贷款用途;二是金融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三是虚假申报肉牛保险,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2.产业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不到位;二是部分产业扶贫资金绩效差。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无效益,有的扶贫基地运营较差;三是滞留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3.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在资金筹集和管理方面:存在向受益群众收取开户费,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二是在项目规划和设计方面:存在项目设计不合理和先施工、后设计的问题;三是在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项目申报不精准,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外施工未见变更批复手续,甲供管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4.“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在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同步搬迁少完成任务数的问题二是在政策落实执行方面:存在重复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房补助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拆旧复垦工作滞后,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发展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在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超范围使用贷款资金,将资金用于与安置点无关的设施建设,资金报账审批意见不完整的问题;四是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未开工或正在施工中,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脱贫攻坚项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在项目立项方面:存在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预算、估算工程量、盲目申报的问题;二是在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未依法招标确定施工方,招标代理费及招标发包收费不合理、增加项目成本的问题;三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虚报项目、弥补资金缺口,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四是在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部分项目未实现“扶贫清单”中的绩效目标,第三方中介机构结算审核质量较差的问题。

6.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第三方中介的结算审计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的问题一是中介审核不实,把关不严,导致单价虚高,多计工程款;二是第三方中介机构结算审核流于形式;三是业主审核把关不严;四是中介服务费的支付不合规定。

(三)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资金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

1.在经费资金方面:一是少数单位集中大额支出。二是结存资金无资金额度支撑。三是经费超支赤字。

2.在固定资产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在涉改期间未及时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和划转。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三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在债权债务方面:一是账外负债。有的单位在机构改革时,存在账外未结算费用较大。二是债权债务不实,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农饮水项目未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实施的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变更国家公益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乡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未取得相关许可证;违规向农户收取建房基础设施赞助费、建设费;取水单位未缴纳水资源费等。

四、审计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和强化执行管理。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财政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减少财政性资金的二次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大预算收支管理,对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补助、专项追加及债务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科目执行,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2.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第二年加快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重新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大对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收回的资金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民生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避免二次沉淀。

3.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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