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邱日桦同志任兴国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姚钱昌同志任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金明同志任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艺璠同志任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运虹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兴派出所所长;
谢文君同志聘任为兴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蔡彦平同志任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李玉同志的兴国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胡婷同志的兴国县司法局兴江司法所所长职务;
廖纶江同志的兴国县司法局高兴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晓军同志的兴国县司法局潋江司法所所长职务;
钟国华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赖晓平同志的兴国县日用百货公司经理职务;
谢邦华同志的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金明同志的兴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谢文君同志的兴国县社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蔡彦平同志的兴国县潋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4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