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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兴国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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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巩固我县殡葬改革成果,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农村居民“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可能存在的违规建设、管理混乱、收费不透明等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风文明。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赣州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等上位法规规章,结合兴国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起草过程

在总结前期殡葬改革经验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由县民政部门牵头启动《实施细则》起草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兴国县实际需求和管理难点,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实施细则》经2025年7月11日兴国县第7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5年7月23日正式印发,自2025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22日。

、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兴国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服务和监督等各环节,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公墓管理单位的职责,保障公墓的公益属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安葬需求,深化殡葬改革,促进乡风文明。

、主要内容解析

该《实施细则》按条目式分为总则、服务对象、建设管理、墓区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八个部分三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共分四条,主要阐述了:

1.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公益属性定位。

2.强调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确立了县政府统筹、县民政局主管监督、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多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

(二)服务对象部分。共分两条,主要阐述了:

明确规定对四类人员实行免费安葬服务,具体包括:农村低保户、特困户;遗体器官捐献人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及特定优抚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人员。

(三)建设管理部分。共分四条,主要阐述了:

1.规划原则服务半径、人口、死亡率、20年周期、预留空间统筹规划;优先荒山瘠地,避让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域。

2.审批流程严格按村建、乡(镇)建或多村联建分类审批,明确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报告、地籍图、部门意见、可研设计、稳评等)。

3.部门协同县政府规范审批手续,明确部门职责(自然资源用地、林业林地、发改立项等),强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

4.建设标准强调保护环境、节地生态(减少硬化);推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明确墓位面积上限(单穴≤0.5㎡,合葬≤0.8㎡)。

(四)墓区管理部分。共分六条,主要阐述了:

1.管理主体按投资来源明确管理主体(政府出资乡镇政府;县属国企国企;社会力量乡镇监管),要求建立日常维护制度。

2.管理员制度明确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实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解聘;政府投资类可设公益性岗位。

3.日常维护要求整洁规范、编号建档;规定保洁频次(每月整体清扫、新葬7日内保洁)设置环卫设施。

4.信息公开要求公示设立凭证、性质、项目、地域、收费标准依据、流程、规范、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

5.祭扫保障加强节日服务(防疫、限流、交通、防火);推广绿色文明祭扫。

(五)财务管理部分。共分六条,主要阐述了:

1.资金管理政府投资类维护费入乡镇或国企账户,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社会力量投资类需规范建账。

2.收费规范收取维护管理费必须提供正规票据;仅限收取政府定价的维护管理费,严禁收取成本费、使用费、赞助费等;征迁安置免费,费用由征拆方或财政解决。

3.财政补助县政府视财力及运营情况给予必要补助用于人员工资、维护、设施建设。

4.监管公开乡镇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定期公示收支,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社会监督。

5.服务合同要求与遗属订立书面合同,出具安葬证明,使用省级示范文本。

(六)档案管理部分。共分四条,主要阐述了:

1.信息登记收集逝者、墓穴、联系人信息,登记造册并录入全省殡葬信息系统。

2.归档范围明确火化证明(或迁坟材料)、服务合同、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补充协议处理单流程单收费凭证等必须归档,并同步报县民政局备案。

3.档案保管要求“一墓一档”、年度立卷、专人保管;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4.保管期限自初次合同签订起,至最后一份合同协议终止后20年。

(七)监督检查部分。共分三条,主要阐述了:

1.部门职责明确民政、发改、公安、财政等多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民政部门重点检查入葬台账、收费、入葬率、规范安葬、卫生等。

2.年检制度实行年度检查,结果公告。

3.满意度回访建立群众满意度回访制度(民政督促乡镇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部分。共一条,主要阐述了:

规定施行日期(2025年8月23日)和有效期(至2027年8月22日),明确解释主体(县政府办公室,具体由县民政局承担)

、创新举措亮点

1.精准免费对象清晰界定并列举四类享受免费安葬服务的困难群体和特殊贡献人员,体现政策温度和社会公平。

2.严格节地标准明确单双穴占地面积上限(0.5㎡/0.8㎡),并倡导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模式,凸显生态节地导向。

3.强化财务监管“高压线”严格限定仅收政府定价的维护管理费,严禁其他任何名目收费;政府投资类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强制要求定期公示收支,接受广泛监督。

4.细化档案管理要求明确归档范围、保管要求(“一墓一档”)及长达20年的保管期限,确保信息可追溯。

5.健全监督问责体系建立多部门日常监督、年度检查、群众满意度回访、明确各类违规行为处理依据的全链条监督机制,并强调党员干部带头责任。

6.突出绿色文明导向要求加强祭扫服务保障的同时,明确推广多种绿色文明祭扫方式。

、保障措施体系

1.组织保障建立县政府统筹领导、县民政局主管监督、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架构。

2.制度保障制定覆盖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服务、财务、档案、监督等全流程的制度规范。

3.经费保障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政府投资类公墓维护费专户管理;县政府视情给予运营补助;明确征迁安置费用来源。

3.人员保障要求配备专职管理员并建立考核机制,政府投资类可设公益性岗位。

4.监督保障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包括部门监管、年检、财务公开、群众回访、违规查处、社会监督。

5.技术保障要求使用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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