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确保人才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兴字﹝2017﹞6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兴才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举行人才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30时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审核并经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人才住房申租家庭共84户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配租的人才住房是由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近年来我县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二)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人才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人才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84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人才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84套(二居室78套、一居室6套),该房源只租不售。
(三)户型分配
来本县城区创业或被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申租家庭(E类),一人或单身、夫妻或夫妻带小孩优先配租二居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二居室申租家庭(F类)随机配租二居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居室申租家庭(F类)随机配租二居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居室申租家庭(G类)随机配租一居室。
房源分别位于:
1、阳光馨苑:二居室26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套,位于县潋江镇客家路;
2、平安欣城:二居室9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套, 位于县潋江大道;
3、兴城嘉园:二居室18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套,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4、模范佳苑:二居室10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套,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5、和谐欣城(一期):二居室户型15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套,位于县将军大道;
6、和谐欣城(二期):一居室户型6套,建筑面积约为40平方米/套,位于县潋江镇红军北路。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四)摇号规则
1、优先组(E类人才)9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2、普通组(F类人才)12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3、普通组(F类人才)57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4、普通组(G类人才)6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五)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接到办理人才住房配租入住电话通知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各保障房小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