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埠头乡 > 村(居)务公开 > 埠头村 > 事务公开

关于埠头村店面和厂房项目对外招租实施方案

访问量:

关于埠头村店面和厂房项目对外招租实施方案

一、招租背景

为充分利用埠头村的店面和厂房资源,提高村集体资产经济效益,促进村庄经济发展,现决定对埠头村的店面和厂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承租。

二、招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招租,确保所有潜在承租人享有平等的机会,招租过程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依法依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招租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3.效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租金水平、租期稳定性、承租方经营能力等因素,选择能够实现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承租方。

三、招租范围及要求

(一)招租范围

本次整栋招租的店面和厂房位于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老街埠头中学小学路口(埠头邮政银行斜对面),具体包括:

一层店面:建筑面积337.9平方米,适用于商超、银行柜面、眼镜店等。

二层厂房:面积337.9平方米,两部上下楼梯,适用于制衣厂、教培行业、直播带货等。

三层厂房:面积337.9平方米,两部上下楼梯,适用于制衣厂、教培行业、直播带货等。

四层楼梯房:面积114.7平方米,适用于仓库、直播带货等。

(二)承租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定标等程序确定承租方。

五、招租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4月7日)

在兴国县就业之家、埠头村在外人才微信群、村务公开群等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租项目概况、招租范围及要求、招租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公告期为31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2025年4月07日-2025年5月6日)

有意向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委会报名或联系埠头村支部书记钟冬林同志,联系电话13767787088,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埠头村店面和厂房项目租赁报名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招租方对报名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名单,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不再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三)投标(2025年4月10-2025年5月1日)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委会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商务标:主要包括投标报价(租金底价及递增方式等)、租赁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技术标:主要包括投标人的经营方案、市场分析、发展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四)开标及评标(2025年5月1日)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由工作人员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租赁期限等关键信息。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租方代表、经济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从投标报价、经营方案、企业实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满分20分):根据投标人的租金报价与招租底价的接近程度进行评分,报价越接近底价且合理者得分越高。

经营方案(满分20分):考察投标人的经营思路、市场定位、营销策略、管理模式等内容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企业实力(满分10分):评估投标人的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行业经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信誉(满分50分):依据投标人的商业信誉、纳税记录、社保缴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因素进行评价。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得分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招租方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定标及公示(2025年5月2日-2025年5月9日)

招租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在埠头乡人民政府网站、埠头乡在外人才微信群、埠头村村务公开群等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中标人即为最终承租方。

若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放弃中标资格或出现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招租方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递补确定新的中标人,并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埠头村店面和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地点为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委会。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店铺共四层,第一层10元/㎡起,第二层7元/㎡起,第三、四层5元/㎡起。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

押金: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向招租方缴纳押金,押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七、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业态进行经营活动,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2.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各项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承租方应负责所承租店面和厂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持房屋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如需进行装修改造,应事先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且装修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要求。

4.承租方应自行办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证照和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缴金额的10%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搬离并将房屋交还招租方。如逾期未搬离,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原租金标准的2倍向招租方支付房屋占用费;逾期超过60日的,招租方有权强制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埠头村村民委员会所有。在招租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埠头村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租方案或终止招租活动,并及时发布公告通知相关事宜。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如有补充说明,将在埠头乡人民政府网站、埠头乡在外人才微信群、埠头村村务公开群等上另行公告。

中共埠头乡埠头村总支部委员会         埠头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4月5日                 2025年4月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