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文明大道(238国道城区段)与高兴镇山塘村交叉路口红绿灯(将军中等职业学校门口)交通环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文明大道与山塘村路口交通信号灯自2023年正式启用以来,对规范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您提出“在该路口增加右转专用车道”的建议,经现场勘查,因支路(往石材市场)路口及支路(往山塘村)路口道路宽度受限,无法设置右转专用车道;如在现有道路条件下,强行设置右转专用车道,可能导致车道布局失衡,影响各方向车辆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冲突风险。
为切实提升该路口通行效率,大队采取了多项优化措施:一是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根据不同时段交通流量变化,动态分配各方向通行时长,保障车辆有序通过;二是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在高峰时段增派警力指挥,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同时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交通秩序。后期,我们也将持续监测该路口交通运行情况,并结合城市规划和道路条件改善进度,适时开展交通组织优化工作。若未来山塘路口具备道路扩宽条件,我们将把该路口增设右转专用车道纳入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路口交通功能。
下一步,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通行秩序管控,进一步提高各路口的通行效率,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