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明、谢佩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在滨江东路锦龙液化气有限公司(滨江服务点)至垃圾中转站之间路段设置人行横道和减速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关注与建言,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我县滨江东模范大桥路段于2022年年底完成路面城市雨污分离和管网改造、路面“白改黑”工程建设等项目施工。该路段所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关道路管养部门已综合考虑了该路段安全和通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完善。
你们提出的在“滨江东路锦龙液化气公司至垃圾中转站路段区域设置人行横道并在道路两端设置减速带”的建议,经实地勘查,该路段周边滨江东与模范大道2路口、滨江东翠竹苑路口、滨江东将军桥下路口已设置了人行过街斑马线,可满足行人过街通行需求。如在该路段再增设人行过街斑马线,将降低主干道车辆通行效率,并极易引发人行过街与主干道车辆碰撞交通事故,因此该路段不宜再增设人行横道。
下一步,大队将结合该路口路段实际交通状况,把该路段减速带缺失问题列入隐患清单报县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道安委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对该路段进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