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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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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内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共享电动车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年来,共享电动车作为"最后一公里"的便捷出行方式,在我县投放量已达1000余辆,涉及品牌企业3家,覆盖城区主要商圈、医院、学校等区域。但随着投放量增加,管理矛盾日益凸显:一是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占用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等违规停放现象屡见不鲜;二是企业运维力量不足,高峰时段调度不及时导致"淤积"现象频发;三是部分用户文明骑行安全意识薄弱,对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有效解决共享电动车占用机动车车道停放现象普遍,停放秩序混乱的问题,大队一是开展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依法实施对占用机动车道、二三轮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的共享电动车进行管理;二是联合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车运行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在提案中提出对我县城区共享电动车整治建议涵盖宣传引导、基础设施完善、企业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加大、鼓励公共参与等多方面,全面且深入,与我大队在共享电动车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大队将以此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契机,根据您的提案并结合全县道路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车交通安全通行管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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