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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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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赖英莲、李华莘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电动三轮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专业建议,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电动三、四轮车因经济便捷,成为群众出行和运输的常用工具。但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频发,导致涉此类车辆交通事故高发,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化解风险,我大队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聚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净化路面秩序。2024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开展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原则,对违规上路的非标车辆,通过“劝导+教育+查纠”相结合方式,引导车主通过转让、置换、报废等途径合规处理。整治行动显著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交通事故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深化两(三)轮车综合治理,强化靶向管控。2025年3月至6月,在持续开展“老头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两(三)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提升行动。针对电动三轮车违法特点,在贸易广场、建材大市场、城北街摩托车大市场、国际商贸城、五丰菜市场等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治理;同步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讲等形式,推动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当前,全县涉两(三)轮车交通违法和事故率实现双下降。

三是推进新业态行业整治,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6月起,在全县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新业态行业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将快递、外卖、送水、送气等行业电动三轮车纳入重点监管。通过建立警企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同时积极联动市监部门,严格把控销售源头,从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规范车辆管理。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四点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深化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向。下一步,我大队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协同治理,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联合市监、科工等部门开展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控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督促新业态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常态化开展路面执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二是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并依托道安委平台,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和路面劝导,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三是优化交通设施,夯实安全基础。联合相关部门科学规划道路通行方案,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隔离设施,通过交通设施“硬隔离”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性和规范性。

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恳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全力推动我县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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