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润长、肖启明、钟新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外地来兴车辆轻微交通首次违法不处罚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自2021年起,大队已对规定的10类“首违警告”情形予以警告、7类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且近年来,为深化柔性执法理念,自2024年起,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节假日推行部分轻微交通违法免罚政策,并在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同时持续优化执法服务机制,通过提升执法温度有效改善城市形象。
你们提出的三点建议极具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们进一步优化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大队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跟进交通管理政策动向;二是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推动完善交通管理系统;三是持续优化执法服务流程,为外地来兴车辆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保障,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力服务我县营商环境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
